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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東:應實施以數據驅動為核心的科技金融監管辦法
      2018-07-10 08:48:19  內容來源:法制日報

      來源:法制日報


      2018年6月28日,“新時代中國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法治體系建設論壇”暨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2018年年會在北京隆重舉行。本次會議由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主辦,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和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科技與互聯網安全研究中心承辦,小牛資本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總協辦,北京市金融服務法學研究會與中國人民大學大數據區塊鏈與監管科技實驗室協辦。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證券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楊東教授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楊東教授在會上圍繞“監管科技:金融科技的監管挑戰與維度建構”做了精彩的主旨講話。


      隨著科技創新的進步,金融科技也隨之快速發展,使得在傳統金融體系之外快速形成了全新的金融生態。與此同時,由于金融再造工程繞開了很多傳統金融監管措施和法律規制范圍,所以,楊東認為現階段金融監管面臨嚴重挑戰。


      楊東指出,科技創新使得金融風險產生量變乃至質變,產生了一系列包括技術性、操作性以及系統性金融風險。


      “由于我國傳統金融監管機構信息不對稱,監管技術存在落后、滯后性等固有弱勢,所以,傳統金融監管手段已無法應對新型金融風險所帶來的挑戰,因此應亟待加強金融風險監管能力”楊東強調說。


      楊東認為,面對金融科技的異變和沖擊,我國應當遵循科技驅動型金融監管辦法,即以數據驅動為核心,按照“數據的搜集、觸達、共享、分析與決策”的邏輯進路進行金融監管。此外,我國還應分析探索科技驅動型監管的實現路徑,明確監管數據的重要意義,實現以數據驅動為核心的模式進行金融監管。


      楊東提出可將“分布式的平等監管機制、智能化的動態監管機制和試點性的監管沙箱機制”作為科技驅動型監管三條路徑。


      中國金融科技競爭力風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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